《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编辑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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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12-16


第一章  引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学报工作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报质量,充分发挥学报在宣传我院的教学科研成果、提高我院的学术地位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办刊方针和任务

第二条  本刊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二为”和“双百”方针,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规定。

第三条  本刊的基本任务是:积极宣传和推广我院的优秀科研成果,传播科技信息,交流学术思想,反映我院的学术水平,促进教学科研的发展 ,发挥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为凸显通信技术特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坚持质量第一,密切注意学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政治、学术、编辑加工和印刷装帧等各个方面不断提高学报质量。

第三章  审稿制度

第四条  实行三级审稿制度的基础上,增加专家审稿和保密委员会审查环节,即责任编辑初审, 院保密委员会保密审查,校内外专家复审,正、副主编终审,各级审查都应有书面意见。

审稿的一般程序:

(1) 对来稿都要采用清华同方学术不端检测软件检测其是否存在抄袭和剽窃行为。凡与文献重复率超过30%者要予以核实和处理。

(2)责任编辑初审,写出审读报告。内容为:基本情况,基本评价和处理意见。

(3) 院保密委员会对学报稿件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学报报道中无泄密事件发生。

(4) 校内外专家复审,专家在《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稿件审查表上填写评审意见。内容包括创造性、学术水平、文字水平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同时对论文的创造性、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以及不妥之处提出具体意见,对论文可否发表提出明确意见;论文如需修改,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5) 正、副主编终审。根据办刊宗旨、前三审意见,决定是否可以发表。

第五条  学报论文的专家评审,一般采用校内、外相结合的方法。审稿人由编辑选择且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第四章  学报各岗位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报主编岗位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和“双百”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期刊出版的政策法规。

(2)明确并贯彻学报的办刊宗旨、指导思想,确定栏目设置,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搞好编辑人员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4)把好学报的政治关、学术质量关、语言文字关、出版印刷质量关。

(5)制定并执行有关编校制度,严格规范编辑出版程序。

(6)负责学报终审并签署意见。

(7)定期主持召开编辑工作会议,讨论编辑出版工作,不断提高刊物质量。

第七条  学报副主编岗位职责

(1)协助主编做好学报的编辑工作,向主编负责并及时汇报学报审稿、编校工作,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2)协助主编制定学报发展规划、选题规划、栏目设置,开展组稿改稿工作,组织编辑开发优质稿源。

(3)协助主编组织召开编辑会议,讨论有关编辑出版工作。

(4)负责学报稿件的复审,签署审阅意见。

(5)负责学报稿件管理、审、编、校等环节的督促与复查。

(6)负责学报的审读工作。

(7)完成主编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1)学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的规定。

(2)按时完成每期期刊的选题策划和组稿工作。

(3)按时完成期刊每篇论文稿件的编辑、加工和校对,确保被编辑后的稿件内容正确、规范、完整、齐全。

(4)做好编辑部和期刊日常事务,包括信函、传真件和通知的取送、稿件的取送、样刊的送寄、原稿、校稿和稿酬表单的整理和归档以及期刊各种报表的整理和归档等。

(5)对作者、读者、编委提出的反馈意见应及时解答,态度端正,讲文明,有礼貌。

(6)做好本刊版权保护工作,对每篇投稿稿件内容进行搜索查询,杜绝抄袭和盗版稿件刊登。

(7)对作者稿件,编辑初审、编委复审、主编终审的稿件如实登记或标注,务必使稿件登记本上需填内容完整、齐全、清楚。

(8)完成主编、副主编分配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编辑工作

第九条  编辑是学报的主体,对学报质量负有重大责任。编辑工作是学报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提高学报质量的关键。

第十条  编辑加工要求:

(1) 对采用的稿件进行创造性编辑加工。创造性编辑加工是指编辑在审稿人的帮助下指导作者如何将稿件应有的学术价值表现出来。包括告诉作者稿件什么地方有错误,应怎样修改,如何对稿件进行重新组织、补充和删略,使其理论更有逻辑性或叙述更加得体。

(2) 对采用的稿件进行文字加工。文字加工包括实质性加工和技术加工。实质性加工保证作者在稿件中尽可能清楚和正确地说出他们想说的东西,包括文字修改,使题目、摘要、关键词、表格和插图、量和单位表述得更加清晰和准确;技术加工包括设计编排格式、标明字体、字号等。

(3) 稿件发排前应做到“齐、清、定”。在学术上、技术上保证准确无误,避免公式、数据等方面的错误。

(4) 严格执行编辑方面的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

(5) 每篇论文均要有英文摘要和关键词。

(6) 每篇论文都要标明收稿日期、作者简介。

(7) 有纵向项目来源的一定要标明项目来源、项目号。

第六章  校对工作

第十一条  校对工作是编辑工作的继续,是把握编辑质量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要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切实核对原稿,把好质量关。

第十二条  校对过程一般为五个校次,即初校、二校、三校、四校和终校。每经过一次样对,都必须改正版面上的错误,并再次打出清样送校。

第十三条  确保论文的关键部分不出现错误。尽可能地消除排版上的错误。

第七章  出版工作

第十四条  每年36912月月底前准时出版学报,不误期、漏期。

第十五条  版面规范化、标准化,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版式设计合理,图、文、表协调匀称,图、表具有自明性。

第十六条  文字印刷清晰,墨色浓淡适宜,插图清晰,照片层次分明。

第十七条  装帧整齐、坚固、美观,符合装帧要求。

第八章  科学技术保密审查制度

第十八条  严防学报报道中发生失密、泄密事件。编辑人员学习保密法,加强保密意识,与院保密委员会共同协作,杜绝学报报道中失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九条  作者投稿时,必须签订保密协议,否则编辑不予接收。

第九章  作者工作

第二十条  广泛联系和团结各学派、各流派等各方面的作者,以诚相待,稿件取舍一视同仁。经常了解作者的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以便改进自己的工作。积极发现和培养青年作者,逐步建立一个能够不断产生优质论文的作者梯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正当权益。

第十章  读者工作

第二十一条  读者(包括文献检索刊物)是学报的直接用户,他们反映了社会的需要,要密切注意和搜集读者反馈信息,以调整栏目设置,不断提高学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