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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操行成绩评分细则
- 作者:
- 来源:学生处(团委)|http://xsc.hnydxy.com
- 时间:2020-08-10
一、对在校生的操行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分,由辅导员汇同班委会、团支部每天进行考核登记(发放统一《班级学生德育操行登记本》),期末汇总,成绩按照《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认定学分。并按比例记入个人综合测评分,综合测评分是评优和发放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二、操行成绩计分方法:每位学生每学期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数(注:同一种事情有几种不同的加减分时,按最高分进行加减)。
三、辅导员和班委会、团支部应本着公正、公平、鼓励竞争的原则做好测评工作,一般情况下,每周应公布一次分数,并在放假前一星期,将分数张榜公布。学生个人对自己的分数如有疑问,可直接向辅导员查询,亦可向各系、学生处反映。
四、本细则各项加减分是一个基本原则,各系、各班可依据本系、本班实际情况增减项目或变动加减分程度,报各系审批,不得作出与此违背的项目。
五、凡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即定为德育操行不及格。
六、弄虚作假扣10-30分。情节严重的即定为操行不及格。
七、偷盗(含窃电)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定为德育操行不及格。
八、损坏公物、消防设施等,视情节扣10-30分。
九、在公众场合不注意行为举止,有损学校形象及声誉的,视情节扣20-50分。
十、凡无故不参加院系及班级组织的活动(含早会、团日活动、班会)者,每次操行扣3分。
十一、其它具体减分参照《违纪处分条例》第十四条之5一14条执行。
十二、每学期操行成绩60分以下为操行不及格,不能获得该期的德育操行学分。
十三、下列情况可以参考奖励学时认定内容:
奖惩条 目 |
奖惩类别 |
奖惩条目 |
个人奖励分 |
说明/备注 |
1 |
百分竞赛 |
前五名(大一、大二分开) |
0.5-2.5 |
从高至低集体内成员每人加2.5、2、1.5、1、0.5分 |
2 |
突出贡献奖 |
院、系、班级突出贡献者 |
3 |
|
3 |
进步奖 |
学习、工作、表现进步奖 |
2 |
经系部审核通过 |
4 |
班级宣传 |
网络稿、广播稿录取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