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关于做好学校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 作者:
- 来源:人事劳资处
- 时间:2025-05-23
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5〕37号)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和学时要求
(一)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5年度公需科目主题为“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及应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建设”(可选择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专业技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分),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二、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要求
根据人社部令第25号第十六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规定,各职称系列评委会、各自评单位在高级职称评审(聘)时,核实全省统一的《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单》(以下简称《学时认定单》)。2025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20-2024年(博士参评副高为2023-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使用网上核认系统,请相关老师于6月20日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详细情况见附件。
三、其他要求
专业技人员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开具《学时认定单》的,此前的《学时认定单》可作为相应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佐证材料。如:办理了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的,在今年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中,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继续教育佐证材料上传2019-2023年学时认定单即可。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老师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973178003
附件:
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pdf
人事劳资处
2025年5月23日